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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教职工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2015年12月23日 16:58 点击数:

电气学院各教职工党支部:

现转发学校党委组织部通知,请各支部按照校党委组织部的通知要求,组织本支部党员同志进行知识竞赛活动。竞赛场地和时间,由本支部自行安排。竞赛题卷请下载附件。

竞赛之后,答卷要交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留存备查。各支部请在1月3日前,将本支部参与竞赛的人数报至学院党委办公室王轶老师处,电话:87600798。

校属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省教育工委的通知要求,为推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落实,学校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将具体要求如下:

1.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所属各支部教职工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

2.学校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全校党员干部师生,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参与知识竞赛活动(竞赛试题见附件一)。竞赛试题可根据需要下载打印、复印或翻印。

3.每位教职工党员的竞赛试题答卷要交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留存备查,不可弄虚作假。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如实统计“支部参与数和参与率、党员参与人数和参与率、副处级及以上(含相当于副处级及以上)党员干部参与人数和参与率”,并在2016年1月4日前将统计表(附件二)电子版报送党委组织部邮箱(zzb@swjt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犀浦校区综合楼714。

西南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