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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年05月17日 10:45 点击数:

bv1946伟德手机版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资助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启动2020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生源地为新疆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及预科生(不包括延长学年学生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委培生或定向生)。

二、评定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

三、评选进度及要求

1.学院开启批次阶段(518日)

学院提前做好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评选宣传,并于518日登录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板块开启学院评选批次(批次名称:2020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评选)。

2.学生申请阶段(518-20日)

学生下载《西南交通大学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并按照《评审管理办法》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同时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进入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板块,如实填写系统申请信息,并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申请审批表》(申请人签名处打字即可)、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成绩记录(因教务网成绩系统调整,请提供518日后的成绩记录)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

3.学院评审阶段(521-28日)

各学院严格按照《评审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申请学生资料进行审核,根据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4.学校审批推荐阶段(529-68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复核、整理后,组织评审会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获评等级及资助金额,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尽快进行专项资助金发放工作。

四、注意事项

1.申请学生必须为通过学校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新疆籍本科生(含预科生);

2.辅导员老师需登录教务网,严格核查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情况;

3.按照相关财务要求,专项资助金将发放到获助学生本人名下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仅竺可桢书院学生)卡中,请获助学生登录学校计财处网站、核实银行卡信息(https://cwc.swjtu.edu.cn/info/1052/2242.htm)。


工作联系人:李嘉慧     028-66367351

学院负责人:李诗涵 028-66366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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