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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电气学院关于进行2015年博士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5年09月08日 10:33 点击数:

各位博士研究生: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西交校研[2013]14号)(见附件1)精神,现将我校博士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博士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欢迎我校拔尖创新人才试点班的同学积极申报。

为鼓励博士研究生潜心学术研究,做出更多的创新性学术成果,受博士生创新基金资助者,自资助批准之日起,原则上要求在校学习、研究满两年时间。

请申请者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申请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交学位评定分委会,由分委会组织专家初评后推荐上报校学位办。

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1、申报人的《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创新基金申请书》(附件2)及开题报告复印件;

2、《西南交通大学2016年博士生创新基金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3)。

二、2014年博士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中期检查

请2014年博士生创新基金资助者结合立项申请书的计划进度、预期目标、实际工作进展情况,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创新基金中期检查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力量进行审核。

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1、受资助人的《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创新基金中期检查报告》(附件4)及阶段性成果(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2、《西南交通大学2014年博士生创新基金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5)。

三、2013年博士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结题验收

请2013年博士生创新基金资助者按要求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创新基金结题验收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学位评定分委会组织力量进行审核。

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1、受资助人的《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创新基金结题验收报告》(附件6)及创新成果(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2、《西南交通大学2013年博士生创新基金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7)。

四、注意事项

1、相关科研成果应提供证明材料,包括论文检索报告、论文复印件、录用通知、发明专利及获奖证书等;

2、

汇总表内“成果情况”一栏只统计申请者或受资助人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文章数量,该栏信息由本人填写、分委会核实。

请各同学于2015924前将上述材料(含汇总表电子文档) 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蔡老师处limingcai@swjtu.edu.cn(电气馆3239#)。

注:2016年博士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及2015年该项目资助者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按照西交校研[2013]14号文件(附件1)执行。博士生创新基金2014年项目中期检查、2013年结题验收工作按照西交校研[2010]18号文件(附件8)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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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8日